《战舰世界》造不了航母,我还造不了空巡吗?德国人到底设计了多少种空巡方案?
德国海军对飞行甲板巡洋舰(Flugdeckkreuzer)的研究不早于1934年3月,此时航空母舰A的设计工作刚开始不久。海军司令部Marinekommandoamt就航空母舰还是飞行甲板巡洋舰更适合大西洋战场展开了讨论。此时对飞行甲板巡洋舰描述为:外观上飞行甲板巡洋舰和普通巡洋舰的区别仅在于舰尾的着陆甲板。着陆甲板与舰首的炮塔冲突,所以只能布置在烟囱后方。炮塔顶部或侧面有两台弹射器,用于放飞轮式飞机。载机量为约20架轮式飞机。弹射器限制了飞机的尺寸,这类舰船能够释放最大的类型是侦察机。战机放飞效率较低,毕竟这是由弹射器数量所决定的。
1934年尚未出现确定的轮式舰载侦察机,Fi167作为齐柏林号原定的多用途飞机兼顾侦查用途,但双翼机不久就被德国海军淘汰
飞机着陆时必须抵近舰艇前部的上层建筑,因此在着陆失败的情况下无法进行复飞。着陆甲板和弹射器的轻微损伤都会导致舰船无法收放飞机。为了躲避炮战,舰船还必须能应对来自舰尾方向的攻击,但其布置于舰首的主炮布局并不支持类似的战斗。这类舰船的载机数量也无法满足大西洋战场的要求,更无法起降更大型的攻击机。最终的结论是航空母舰更适合大西洋战场,其较高的航速可以跟随舰队,载机数量和性能足以满足大西洋战场的要求。
此时的讨论应出于舰队对于航空舰艇的需求,最终德国人的选择是建造常规布局的航空母舰,即后来的齐柏林伯爵级,而所描述的飞行甲板巡洋舰的特征则更偏向于巡洋舰。
齐柏林号的机库和炮廓甲板
战争期间,海战司令部(Seekriegsleitun)一直致力于制定一份关于战后舰队组成以及各类舰艇战术要求的备忘录。1940年7月,《关于战后舰队建设的思想》一文中提到,有必要开发一种能够携带足够数量飞机的巡洋舰。这些飞机需要满足作为独立作战单位侦察和自保的需求,或许将作为航空母舰类的替代品。最初的设想是在巡洋舰M型的基础上配备约 14 架飞机,由于搭载了一定数量的飞机并加装了战机起降相关的设施,该飞行甲板巡洋舰可以在航速和武器等方面做出让步。然而,在长183米、排水量7800吨的体量下,M级显然不适合改造为飞行甲板巡洋舰,所以这个项目没有留下更多记录。
巡洋舰M的体型显然不适合改造为飞行甲板巡洋舰(慕尼黑:我这小船也要当航母了吗?)
1942年7月22日,海战司令部再次就战后舰队建设问题展开讨论。为了向造船局提供施工草图,并向武器局提供武器开发所需的文件,以及避免不必要的设计和开发工作,就未来战争停止后的新造舰作出说明。
小型航空母舰(飞行甲板巡洋舰)便是战后远洋舰队必须包含的6种舰艇类型之一。其主要用于破交,并不是拥有航空设施的巡洋舰,而是拥有足够火炮的航空母舰。据此,该类型具有以下要求:
大西洋航空巡洋舰AIII案
此处提到的E V,为稍早时候提出的一系列装备15cm火炮的飞行甲板巡洋舰方案之一,时间上不晚于1942年8月25日。同一表格中有图纸留存的A系列大型航空母舰/大型航空巡洋舰(Große Flugzeugkreuzer)/大西洋航空巡洋舰(Atlantik-Flugzeugkreuzer)更令人熟知,本文不做赘述。但由于相关文件缺失,它们的起源仍尚未可知。注意,在用词上A系列和E系列并不同,因此尽管两者均为火炮航空混合舰艇,但两者性质不可一概而论。
E系列性能数据,EV的主炮布局为两座双联炮塔和两座双联炮廓
7月22日的讨论表明15cm对海火炮已被放弃,统一为12.7cm高平两用炮,一张落款10月27日的草图基本符合以上提出的标准,可惜图纸上未留下详细数据。
暂称“20000吨飞行甲板巡洋舰案”,对主尺寸进行推算:水线长约208米、宽约26.5米,与E系列或希佩尔级重巡洋舰接近。主炮为7座12.8cm炮,仰角85°,中小口径防空炮为6座双联3.7cm、4座四联2cm。舰载机为12架Ju87D、10架Bf109G,共计22架战机。但横剖图显示机库高度允许吊顶Bf109G,因此最大载机量在22架以上。同时期很多有提到备用舰载机的航空舰艇方案(包括E系列)可能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增加载机数。机库后侧为一座旋转弹射器,右舷高平炮平台有一座起重机,这些设备应为水上飞机的配套设施。防护结构则类似于重巡洋舰。动力系统为3轴12台V型高速柴油机,以满足高续航力要求;废气可通过复杂的管道,从左舷小型排气口以及舰岛上的烟囱排出。
笔者根据原始草图重描的20000吨飞行甲板巡洋舰案
1942年9月28日,在关于航空母舰的舰队问题的讨论中,再次提到飞行甲板巡洋舰为破交战航空母舰(Flugzeugträger im Handelskrieg)。而飞机甲板巡洋舰的设计似乎也适合在舰队中使用。但舰队航空母舰(Flottenflugzeugträger)的性能要求也相较上文所述7月22日飞行甲板巡洋舰指标进行了一定调整。航速则出于战术原因降低2节,因为该舰通常不需要躲避敌人,毕竟舰队中的战列舰完全可以保护航母。多用途飞机和战斗机的数量最好增至18架,而炸弹和鱼雷的储备较破交航母略少,因为交战后允许返回基地进行补给,最终估计25000-30000吨的尺寸便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破交航母和舰队航母详细性能要求
据此笔者在20000吨飞行甲板巡洋舰案基础上修改为直通甲板,仅作参考,非原始图纸
根据1943年1月27日军舰建造总局关于战争期间军舰设计的报告,德国人至少完成了 4个10000-40000吨的飞行甲板巡洋舰设计,它们拥有强于巡洋舰级别的装甲。只可惜不久之后,希特勒便终止了大型舰艇的研究。飞行甲板巡洋舰也同战列舰H、大型航空母舰等埋没于故纸堆中,等待后人的挖掘与探索。












